2025年4月1日,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,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网络赌博代理案。被告人张某因通过境外赌博平台发展下线、抽取佣金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一、通过微信群接触网赌平台,变身下线代理抽佣牟利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2年年初,被告人张某通过抖音平台加入某赌博微信群,后在他人介绍下,于同年4月18日注册加入“万博国际”网络赌博平台。该平台以“抽佣返利”形式吸纳参赌人员发展下线。
张某成为代理后,负责拉人下注、引导充值,并从下级赌客的投注流水中按比例抽佣获利。据统计,其发展下级账户赌资累计达450余万元,张某非法获利共计65227.88元。
二、自首认罪退赃,依法从轻处理
2024年12月18日案发后,张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其代理参赌、牟取佣金的行为。其已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.5万元。
法院认为,张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,且属情节严重。鉴于其自动投案、认罪认罚、系从犯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
判决如下:
- 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
- 扣押的6.5万元违法所得依法处理,剩余违法所得227.88元继续追缴;
- 刑期自2024年12月18日算起,至2025年10月17日止。
三、法院提醒:网上做代理“赚佣金”,也是犯法!
近年来,境外网赌平台不断通过社交媒体引流推广,诱导部分人员参与所谓“下线返利”“刷单抽水”等代理活动。此类行为本质上是为赌博网站提供组织服务,涉嫌开设赌场罪。
法院提醒广大群众:“帮人拉赌客、赚佣金”不是轻松兼职,而是刑事犯罪!任何参与网络赌博或为其牟利者,均将依法追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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