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9日,老挝媒体消息,老挝财政部8月20日,发布《暂停非正常进口车辆补税案件的处置的通知》
内容如下:为逐步减少社会颓势,通过严格执法、全国统一实施,确保解决无效、不按用途进口车辆案件。
财政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如下:
一、 暂停处理非正常进口和不合规使用车辆海关补税案件;
二. 对于旅游访问53海关单形式临时进口车辆以及使馆、国际组织和投资促进政策框架内使用的车辆,必须解决以下情况:
2.1 旅游形式进口车辆 53海关单. 如有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况,须分案处理:
如调查取证工作已结束,证据收集完毕,发现旅游入境车辆53海关单逾期,车辆实际车主确认未携带车辆的原因退回车辆,按照规定起诉、罚款并退回车辆;
调查取证结果结束后,发现旅游入境车辆 53海关单 逾期、车主、使用人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或存在购买-出售、所有权变更-转让、视为这台车辆非正常使用,将依据海关法立案没收车辆。
如果证据确凿、符合刑事犯罪四要件规定的条件,必须按照司法程序提交人民检察院。
2.2 为使馆、国际组织和投资促进政策框架内使用的临时进口车辆,如海关发现其使用意图不违反海关法和其他相关规定,将被起诉和扣押,并国家根据海关法的规定予以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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