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文昌市人民法院,审理了一宗聚众赌博罪,组织赌博者被判刑
2023年,小武(化名)从外地来到海南,怀揣着重新起航的梦想,计划在海南打工挣钱,并在海南安家乐业。在辗转了一段时间后,他通过观察其老乡有喜欢玩扑克的习惯,很快就发现了一个“商机”。随后,小武在文昌郊区找到一栋烂尾楼,通过在三楼的房间里放置木质圆桌、塑料桌椅、赌博扑克牌等,进行简单装修后,便告知其在海南的老乡可前来“玩牌”,并承诺场地非常安全和隐蔽。
就这样,赌博游戏在这个烂尾楼房间里缓缓拉开序幕,从2023年10月起,小武每天在此收取前来赌博人员每人200元抽水费,为他们提供香烟、槟榔和水,其他两名人员提供兑换现金和转账服务,赌博每天分为下午和晚上两个时间段,每次赌博人数为4至6人,赌博底注为200元,每日赌资流水可达6万元。
但 “好景”不长,赌博作为“变味”消遣,社会危害性极大,受到我国法律“零容忍”和“强打击”,仅仅过去十多天,文昌公安机关就将这个赌博据点“一锅端”,现场扣押赌资12万余元和赌具。经查,该期间赌资金额累计为111万余元,小武的抽头渔利为3.2万元。
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小武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,赌资数额累计111万余元,抽头渔利为3.2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,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,可以从轻处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文昌法院提醒广大群众,“天下之倾家者,莫速于博;天下之败德者,亦莫甚于博。”随着网络的发展,赌博的花样繁多,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,大家都要识赌辩赌拒赌,莫给自己的人生添“赌”。成功之路,没有捷径,脚踏实地,才是最优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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