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冯锦辉涉虚报公司雇员薪酬,诈骗渣打银行批出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逾380万元,被廉署起诉一项欺诈罪。
44岁中小企男董事涉虚报公司雇员薪酬,诈骗渣打银行批出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逾380万元,因而被廉署起诉。涉案男董事否认一项欺诈罪,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。控方开案陈词指,被告申请贷款时向渣打提供雇员强积金付款结算书,惟当中有8名雇员员已离职,当中更有雇员月薪疑被夸大约3倍。案件今午续审。
被告冯锦辉为龙运汽车大中华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东,被控一项欺诈罪。
控方开案陈词指,财政司司长于2020年至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在「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」下推出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。2020年8月3日,被告以龙运汽车主要担保人的身份,代表龙运汽车向渣打银行提交一份「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」中小企业分期贷款申请表,渣打同月底批出3,806,400元贷款。
被告申请贷款时,提交了两份宏利人寿保险(国际)有限公司的强积金付款结算书,显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雇员薪金开支。结算书上载有10名雇员资料,但根据龙运汽车早前向宏利提交的雇员参加表格,只有两名雇员的表格是在2019年10月签署,其馀8名员工表格都在2020年8月1日、即申请贷款前两天才签署。
此外,表格上该8人受雇日期分别填写了2020年4月1日或5月1日,而龙运汽车后来申报8人于同月底终止受雇,由于雇用期少于60日,宏利退回相关强积金。控方指龙运汽车在员工已经离职后才提交雇员参加表格并不合理,因此相关资料必然是虚构,藉此提高贷款额度。
被告向渣打提交的宏利结算书亦显示雇员李乐恒于2020年7月的收入是9.1万元,但雇员李乐恒称在2020年5月被介绍到龙运汽车做散工约2至3个月,及后收到8至9万元作为薪金,李在工作期间知道龙运汽车大约有2至3名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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