缅甸中央银行9月26日宣布,在出口后未将出口收入存入相关银行的137家企业中,59家已存入全部出口收入。为此,当局对这些企业,以及企业董事从央行的黑名单中移除。
据悉,以上137家企业是自2019年以来出口,但未将出口收入存入银行,因此,根据《外汇管理法》第42-A条被采取行动,公司董事也被列入黑名单。
据央行消息,当局正在对未将出口收入存入银行的企业采取行动,此类行动自2022年6月起已在国有报纸上公布。
据悉,当局规定,出口商须将出口收入存入本国相关银行账户。2023年12月,对向亚洲国家出口商品的出口收入改为30天内存入,对非亚洲国家出口商品的出口收入改为60天内存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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