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台湾省台中市苏姓男子婚后7年到柬埔寨工作,竟与当地女子同居生下1子,遭元配求偿80万新台币......
判决书指出,苏姓男子与妻子结婚,7年后他一人到柬埔寨工作,竟然有了小三更与对方同居生子。元配得知后,认为苏男已损害配偶权,让她精神上受到相当痛苦,怒告民事损害赔偿,求偿80万新台币。
苏男否认侵害配偶权并说,他跟妻子是奉父母之命结婚,婚后感情不佳,2人个性差异太大,婚后没多久就不再有夫妻之实。妻子之后也搬回娘家居住,2人无心经营婚姻,就算他没有外遇生子,婚姻也难以维持。他与他人生育子女应受“性自主权”保障,也不违背善良风俗,并未构成侵权行为。
法官认为,元配求偿有理,最终判苏男赔偿50万新台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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